让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更可持续、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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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经济特区建立40年来,历届市委、市政府和特区开拓者、建设者,以“杀出一条血路”的气魄胆略,敢闯敢试、敢为人先,把一座落后的边陲小镇建设成为现代化花园式海滨城市。无数珠海儿女风雨同舟、砥砺奋进,绘就出一幅浓墨重彩、波澜壮阔的时代画卷。

40年来,珠海始终坚持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充分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人民群众成为推动改革开放的强大力量。

经济特区建立以来,珠海在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大手笔投入,切实解决与全市人民息息相关的重大民生问题,民生福祉持续提升;坚决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努力建设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民主法治不断完善。

面对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珠海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出台实施“暖企十条”“复工复产十条”、社保减免等一系列政策,打出稳增长“1+7”综合性政策措施组合拳,不断做好“六稳”、落实“六保”。

珠海经济特区之所以走出一条不一样的发展路子,得益于把为人民而改革作为最根本、最核心的价值取向,把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

接下来,珠海仍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从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着手,用钉钉子精神补齐民生短板,让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更可持续、更有保障。

市民幸福感显著增强

金秋十月,情侣路海风徐徐,车流如织。刚刚过去的中秋、国庆节假期,市属八大公园和香洲区属海天公园、香山湖公园共迎客120多万人次,成为众多市民游客的“打卡”之地。

为构建国际一流的宜居环境,珠海全面构建“市政特色”“城乡社区”“水网湿地”“森林郊野”四大公园体系,建成海滨公园、野狸岛公园、城市客厅等708个城市公园,城区人均公园面积达21.23平方米,位居广东省前列。

平日,在香山湖公园、海天公园、海滨公园等各大公园,随处可见市民携家带口、结伴游玩的身影,欢声笑语中,凝聚着珠海人的幸福感。

这样的幸福感,更来自居民收入水平的节节攀升。珠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86年的1484元上升到2019年的55219元,人均消费支出从1986年的1273元提升到2019年的40031元。

2019年,珠海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7.55万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2.54万美元,位列全省第二、全国第四,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财政实力不断壮大,人均财力跃居全省第一,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排名全省第二。

不断夯实民生底线

今年10月10日,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就业实习双选会在珠海国际会议中心开幕。联动大湾区超100所高校、超2000家知名企业参与,向大学生提供近2.5万个就业、实习岗位,这场就业“盛会”吸引了众多求职者与企业。暨南大学学生赵文聪认为,珠海不仅文化氛围浓厚,而且就业机会更多、职业发展更加广阔。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40年来,珠海始终把就业工作放在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据统计,全市职工人数从1980年的6.74万人增加到2018年的110万人;2019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085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2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因为有珠海市附加补充医疗保险“大爱无疆”,来自斗门乾务镇的残疾人周女士在做完直肠癌初期手术后,不仅通过基本医保报销了近6万元的费用,还获得重大疾病定额现金补偿两万元。近日,珠海斗门区政府为9000多名像周女士这样的残疾人统一购买了珠海市附加补充医疗保险“大爱无疆”,以改善残疾人医疗条件,提升残疾人抵御医疗风险的能力。

40年来,珠海不断织牢社会保障网,夯实民生底线。其中,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并率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为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探索作出突出贡献。

1993年,珠海出台全国首部社会保险法规《广东省珠海经济特区职工社会保险条例》,为上世纪90年代初全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打响“第一枪”,自此珠海在社会保险制度领域拉开了率先探索的序幕。

2002年,珠海率先为异地务工人员建立大病医疗保险。2006年,珠海为全市未成年人建立医疗保险,将全市7万多名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纳入医保范围,属全国首创。2008年,珠海率先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保险并轨,实现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并为全省医保个人账户管理改革破题。

据统计,2019年末,珠海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38.35万人、197.82万人、108.62万人、110.42万人、110.64万人,附加补充医疗保险“大爱无疆”项目投保104.6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居全国全省前列。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2007年秋,珠海正式对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实行12年免费教育,这一举措在广东省乃至全国都属首创,一时间,珠海引起全国舆论的关注。来自珠海市教育局的数据显示,2007年至2016年10年间,珠海的12年免费教育让约55万人次受益,对含高中、中职、技工的高中阶段的教育补贴金额约为6.5亿元。

40年来,珠海教育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各级各类学校从1979年的247所增加到2019年的584所,增长136%。在珠高等学校增加到10所、在校大学生13.8万人,职业教育取得显著发展成绩。

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

40年来,珠海立法创新屡屡取得新突破,不断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较大市立法权,在全国率先将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城市建设、鼓励科技入股等先行探索上升为地方法规,先后制定52件地方性法规填补全国立法空白。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全国首部生态文明专项法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是全国首部规范“两法衔接”工作的地方性法规,为全国全省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

建设平安珠海、法治珠海,珠海以扎实有效的改革探索,向公众交出一份满意答卷,老百姓的安全感更足了。

今年1月至6月,全市各类刑事案件立案数、8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立案数、7类恶势力惯常实施犯罪案件立案数和11类恶势力伴随实施犯罪案件立案数同比分别下降了23.1%、28.9%、29.1%和45.1%。这是今年上半年,珠海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交出的亮眼成绩单。

在政法领域,珠海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突出“公正司法”——法官会议制度、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创新举措,为国家探索司法体制改革积累了丰富经验;珠海成为全国公安改革综合试点地区和人民警察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城市;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试点经验被吸收进《民事诉讼法》《反家庭暴力法》。突出“良法善治”——设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检察室和知识产权法庭,创立全国首个海关“知识产权易保护”模式,发布实施国内首部临时仲裁规则,打造国内首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成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专家库和中拉法律服务团。

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引入社区居民议事协商制度,以“四个创新”加速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荣获两次“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城市”和一次“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市”称号,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区、镇街、村居三级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走进新时代,珠海在创新社会治理的路子上越走越宽,致力打造具有时代特征、区位特点、珠海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珠海版,一棵棵独秀的“盆景”,正逐渐长成一片片亮丽的“风景”。


来源:珠海特区报 03版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