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探索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路子 坚守生态文明留住绿水青山

千亿体育国际app

40年前,在珠海登高远眺,对岸的澳门满眼繁华,而珠海更多的是一片片的绿野蕉林;40年后,登上300多米高的珠海中心大厦再次俯瞰,珠澳的“城市天际线”连成一片,珠海的繁华已经与澳门交相辉映,同时也留住了绿水青山。

经济特区建立40年来,珠海没有走一条拼环境、拼资源、拼速度的传统发展道路,而是坚持绿色发展、生态立市,将昔日落后的边陲小镇建设成为现代化花园式海滨城市。如今,珠海已成为珠三角地区发展空间最广、发展环境最好、发展政策最优的城市之一。与广东其他经济特区相比,优美宜居是珠海最突出的“金字招牌”和无与伦比的后发优势。

生态优先,探索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路子

在生态环境部9月通报的《2020年1-8月168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中,珠海紧随海口、拉萨,排名第三。此前,珠海已在今年5、6、7月连续3个月,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一,自2018年打响蓝天保卫战以来首次取得“三连冠”。

40年来,得益于坚持生态优先,珠海探索了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路子。特区建立初期,珠海就确定生态立市、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强调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始终坚持走有珠海特色的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1992年,珠海率先出台了关于保护环境的“八个不准”规定,内容包括:不准在山坡二十五米等高线以上部分兴建非供游客休憩和观赏的建筑物;不准在海边、河边规定范围内兴建建筑物;不准在风景区和公园内兴建非供公众游乐、休憩或观赏的建筑物;不准乱开石场;不准建设有大烟囱或有严重污染的项目;不准乱设广告牌;市内的噪声不准超过四十五分贝;不准修建没有停车场的任何建筑物。

“八个不准”规定的出台,成了当时全省乃至全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为珠海生态环境保护划定了不可逾越的政策底线,一度成为全国学习的标杆。

1998年,珠海在拥有地方立法权后,通过的第一部法规就是《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此后,珠海不断开展生态文明立法,先后制定44部生态文明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近年来,珠海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率先建立了生态环境指数发布机制、创新生态补偿机制,率先探索“五规融合”,率先实施生态文明考核。同时,推进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绿色发展模式并列入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中重点任务。在一系列制度保障下,珠海生态环境质量名列前茅,空气质量优良率长期保持全国前列,森林覆盖率达32.22%,全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连续16年优秀,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

40年来,珠海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保持了良好的生态环境,留住了蓝天白云、绿水青山,塑造了山海相拥、陆岛相望、城田相映的城市风貌,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先后荣获联合国“国际改善人居环境最佳范例奖”、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荣誉,入选中欧低碳生态综合试点城市、国家城市设计试点城市和国家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

珠海用自身发展历程印证了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并行不悖,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

坚守初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太美了”“太壮观了!” 刚刚过去的国庆中秋长假,面朝大海的海天公园如期开放,30米高的瀑布和4万平方米的超大中央草坪,让市民连连赞叹。作为最新亮相的“明星公园”,这里成为了市民和游客首选的 “网红打卡点”。

近年来,珠海生态文明建设给市民生活带来的获得感随处可见,宜居景象随处可觅——在绿荫处处的社区公园,市民家门口就能尽享安康闲适的休闲生活;在清新海风润泽身心的海边,新修复的香炉湾沙滩成为市民新的休闲场所;珠海大剧院的修建落成,为这座洁净文明的城市增添了韵味和优雅;香山湖公园、海天公园等一批新晋“网红打卡点”,成为市民放飞身心的好去处……

经济特区建立40年来,珠海着力构建国际一流的宜居环境,持续绿化美化、全面构建“市政特色”“城乡社区”“水网湿地”“森林郊野”四大公园体系,先后建成海滨公园、野狸岛公园、城市客厅、香山湖公园、芒洲湿地公园、梅华城市花园、海天驿站等城市公园708个,城区人均公园面积达到21.23平方米/人,位居全省前列。

城市“颜值”更高了,“气质”提升了,这背后是珠海经济特区40年来对生态环境保护一以贯之的坚守。

站在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的新起点上,珠海仍将坚决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在美丽湾区建设中走在前列。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继续擦亮生态宜居品牌。巩固提升生态文明优势,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大跨越大提升,以“小支点”撬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大杠杆”。

未来,珠海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城市绿色发展空间格局,统筹山水林田湖海系统治理,推进“公园之城”“千里绿廊”“万里碧道”建设,让珠海的清新空气、青山绿水成为建设现代化未来型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健全生态经济体系,推动工业企业绿色改造以及建筑、交通、能源、环境、园林绿化等领域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同时,珠海将继续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加快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

眼下,珠海正在集全市之力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严格落实中央及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前山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黑臭水体和问题河涌治理,加快补齐污水厂网建设短板,做好垃圾分类试点示范。探索建立珠中澳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机制,加强跨区域污染联防联治,共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开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来源:珠海特区报 08版 2020年10月15日